二)其他要求
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单层厂房(甲、乙类除外)如建筑面积超过上述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卷帘并加喷淋保护进行分隔;
2、丙、丁、戊类生产厂房当喷淋保护等级以严重危险级设置时,其防火分区可扩大一倍;
3、丁、戊生产厂房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不限,如局部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4、无尘车间的技术夹层与其直接服务的生产区域视为同一防火分区。大型集成电子厂房的回风夹层可计入洁净厂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带有、有害菌体、病毒、性物料,以及其他不能使用水作为灭火剂灭火的工位区域应设置防火分隔单元;
5、在一个防火分区内,其洁净生产与非洁净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完整分隔。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材料。当隔墙上设置观察窗时,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9h。穿过隔墙或楼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信号:
空气状态参数监测:新风温湿度、预热温度、回风温湿度、送风温湿度以及温湿度设定值等。
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初、中效过滤器状态监测,在过滤器两侧设置风压差开关,压差开关动作设定值在0~300Pa 范围内调整,当过滤器前后压差△ P>设定值时,压差开关动作,系统产生报警信号,提醒管理人员进行更换或清洗;送风机运行状态/ 故障监测、排风机运行状态/ 故障监测、值班风机运行状态/ 故障监测、排风阀S D 1~S D 4开关状态监测等。